目前分類:真心新聞網 (472)

瀏覽方式: 標題列表 簡短摘要

(真心新聞網採訪組台北報導)最後,「樂空」跟「雙運」的內涵是甚麼呢?正偉老師這樣解釋:「例如在印度最早出現的三部無上密續,其中一部《如意輪總持續》(cakrasamvara)裏面有說到:修習無上瑜伽的行者,自己要一直觀想著自己不是自己這個凡夫,而是憤怒本尊黑魯嘎,從早上一起床睜開眼睛,就要想著自己是憤怒本尊,然後周圍一切的事物都是憤怒本尊的壇城王國;用舌尖嚐一滴行雙身法所製造的甘露,然後念誦三歸依文——這個歸依佛、歸依法、歸依僧;然後發願——願眾生都能離苦得樂,得聞佛法,能夠得到和我一樣的快樂;然後開始和自己的瑜伽女(vajra varahi)開始性交。如果沒有瑜伽女的話呢,就自己用觀想的,在性交的時候靠著有修鍊氣功的功力,所以可做到精液不會流出,所以可以一直處在男女性交的極樂狀態。這個性交的極樂,就在這個極樂當中去體驗到空性,可以住在這個涅槃之樂裏面,極樂與空性合而為一,叫作無等無二之性」(註一)

註一:學佛之正知見(第二篇)第44集由正偉老師開示:明點非如來藏(下集)http://www.enlighten.org.tw/dharma/4/44

文章標籤

藏傳佛教非佛教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真心新聞網採訪組台北報導)正覺教育基金會董事長張公僕表示,本則為第十一根本墮戒:對無名相諸法起錯誤妄想。本則照例亦先說第一點:於何對象違犯過失

宗喀巴云:「第十一根本墮戒,謂對無名相諸法起錯誤妄想,亦分兩點說:一、於何對象違犯過失?謂無名相諸法的究竟法相而言。

文章標籤

藏傳佛教非佛教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真心新聞網採訪組台北報導)譚崔十四根本墮戒」把上師捧得至高無上,故放在第一條要禁制輕慢毀謗的地位,第二條有關「善逝世尊言教」的,不過虛晃一招擺擺樣子,而且「善逝世尊言教」的內容旨意,也是由著上師解釋的,更何況假藏傳佛教四大教派,早已把「世尊言教」解釋得背離佛教亂七八糟,沒什麼值得再相信的。接下來,「譚崔十四根本墮戒」就要開始解決學習雙身法的「同學」之間最可能發生的問題了。請看原文:

   

文章標籤

藏傳佛教非佛教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真心新聞網採訪組台北報導)俗話說:「跑得了神仙跑不了廟」,「譚崔十四根本墮戒」制戒者及假藏傳佛教四大教派諸祖師,其心中的「譚崔善逝」固然早已逃之夭夭,但是「十四根本墮」的第二條戒還沒有釋義完成,宗喀巴又將怎樣運用喇嘛教獨門功夫的「翻轉法則」,來釋義如何是不「違犯善逝世尊言教」呢?請讀本文的評析:

原文:

文章標籤

藏傳佛教非佛教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真心新聞網:掀開譚崔十四根本墮戒的神秘面紗 第二十八則:剖析種種的謬說與謬行

 

文章標籤

藏傳佛教非佛教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真心新聞網採訪組台北報導)正覺教育基金會董事長張公僕表示,本則為第十根本墮戒:堅執對邪劣眾生慈悲宗喀巴照例亦分兩點說明,此則所說為第一點:於何對象違犯過失

宗喀巴云:「第十根本墮戒,謂堅執對邪劣眾生慈悲。亦分兩點說:一、於何對象違犯過失?謂輕毀於喇嘛佛教三寶,意欲遮滅聖教的邪劣有情。

文章標籤

藏傳佛教非佛教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真心新聞網:密宗四加行辨析 第四則-密勒日巴是佛法中的証悟者嗎(上)?

 

文章標籤

藏傳佛教非佛教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真心新聞網採訪組報導)依於佛法二乘菩提之四加行為前提,因緣福德俱足時,由斷除我見(身見)、疑見、戒禁取見等三縛結,而說為證入了二乘見道位須陀洹果, 佛陀如此開示:若多聞聖弟子此苦聖諦如實知,此苦集聖諦如實知,此苦滅聖諦如實知,此苦滅道跡聖諦如實知,彼如是知、如是見,斷三結,謂身見、戒取、疑,斷此三結得須陀洹,不墮惡趣法,決定正向三菩提,七有天人往生,究竟苦邊。(註一)如本會正光老師所說明:「在佛世,聲聞人因為有 佛的教導,所以才能現前觀察蘊處界虛妄,首先先從四聖諦開始觀行。所謂的四聖諦,乃是苦聖諦、苦集聖諦、苦集滅聖諦、苦集滅道聖諦,簡稱為苦、集、滅、道聖諦;也是聲聞人觀察自他有情五陰、六入、十二處、十八界,都是剎那生滅不已的虛妄法,所以是無常,因為無常,所以是苦,既然是苦,當然是空,空則沒有真實的體性,所以是無我,因此斷了三縛結——我見、疑見、戒禁取見,成為初果須陀洹…」(註二)

 

文章標籤

藏傳佛教非佛教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更新日期:2015/03/21     08:00

(真心新聞網採訪組台北報導)前文在作「譚崔十四根本墮戒」第一條總評的時候,已經先行提到第二條「墮戒」的戒相與其主要內容,是與「違犯世尊之言教」有關,但是細審其實際意涵,卻與字面所呈現者大異其趣,以下將其評析破斥:

如何違犯講不清楚

文章標籤

藏傳佛教非佛教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更新日期:2015/03/17     08:00

(真心新聞網採訪組台北報導)正覺教育基金會董事長張公僕表示,前一則已經說明第九根本墮戒的違犯對象,本則所說為此戒之違犯行為:對一切法本性清淨之教義,疑惑不信

宗喀巴所說第九根本墮戒之違犯行為是指:「對一切法本性清淨之教義,疑惑不信」,由於不信,更起抵制。

文章標籤

藏傳佛教非佛教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真心新聞網採訪組台北報導)正覺教育基金會董事長張公僕表示,本則開始進入第九根本墮戒:對一切法本性清淨之教義,疑惑不信

宗喀巴云:「第九根本墮戒,謂對一切法本性清淨之教義,疑惑不信。亦分兩點說:一、於何對象違犯過失?謂對『一切法本性清淨之教義』,意指:無自性空義、無作者的教理而言。」

文章標籤

藏傳佛教非佛教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真心新聞網採訪組台北報導) 讓我們把焦點拉回到密宗的「四加行」,噶舉派「法王」第十七世噶瑪巴這麼說:「『四加行』分為『共同的加行』和『不共的加行』兩部分。第一部分共同的加行,也稱為『轉心四思維』,也就是『人身難得』、『死亡無常』、『因果業力』和『輪迴過患』。這是佛家對生命本質的四種正知見,是小乘、大乘、金剛乘三乘佛法共同的基礎。」(註一)白教祖師第一世蔣貢康楚於其《了義炬》(註二)中說這是「使心轉向佛法的四種思維」;而四共加行後要修持的四不共加行,噶瑪巴如此解釋:「所謂『四不共加行』,是指『皈依大禮拜、金剛薩埵、獻曼達、上師相應法』,這是藏傳金剛乘要求弟子做的特殊基本功,皈依發心,淨除罪障,累積資糧,增益信心,從法王、仁波切、出家男女眾到在家居士,依傳統,人人必做,這是實修一切密乘大法前必備的基礎」(註三)在《了義炬》中要求:「要想完成整個修持,必須將四不共加行的每一加行都修完111,111遍。因為在皈依中也包括111,111大禮拜,所以總數為555,555。」也就是觀想念皈依文及大禮拜各111,111遍並念誦發菩提心文、修持觀想金剛薩埵法並念誦百字明111,111遍、觀想並獻曼達111,111遍、觀想上師相應法並念六行祈請文111,111遍。以上概略所說的四不共加行以及四共加行就是密宗所教授的「四加行」內容。密宗認為其四共加行乃是共於佛法中二乘及大乘(註四),而四不共加行則是密法獨有而能現生成就「佛果」的修持法門,如同大司徒巴這樣子說:「四不共加行,之所以稱為『不共』,是因為藉由實修四不共加行中的任一個加行,你均能成就佛果。你可以在餘生中只實修皈依大禮拜及菩提心,就可以成就佛果,就像密勒日巴一樣。如果你餘生只專修金剛薩埵懺罪法像密勒日巴一樣,你也能像他一樣達到證悟。同樣的道理,獻曼達或上師瑜珈其中任一項也是如此。任何一個不共加行,都是特殊不共的,為至臻完美的修習法門。任何一個四不共加行,都完美無缺。這就是其所以稱為特殊不共的原因。」(註五)

然而佛法中二乘、大乘四加行的內涵是甚麼呢?如本會所開演電視弘法節目內容:「佛法裏面的四加行是指:即將要進入見道位之前,會出現的煖、頂、忍、世第一法的四個階段。不論是解脫道或是佛菩提道,修行的順序呢都會經過資糧位、加行位、通達位、修習位、究竟位。四加行就是說在加行位已經滿足,即將要進入通達位,也就是見道位,中間會經過的四個階段。修習解脫道有解脫道四加行位,佛菩提道有大乘法當中的這個四加行位。」(註六)簡單來說,佛法中的四加行就是在三乘菩提修道的過程中,佛弟子於資糧位進入見道位前,為了斷除身見我見而觀行五蘊十二處十八界虛妄,在即將見道前所經歷的四個階段:煖、頂、忍、世第一。若將此依據聖 彌勒菩薩《瑜伽師地論》所闡揚的佛法四加行內涵與密宗所傳授的「四共加行、四不共加行」概略內容一比對,一定會發現佛法之四加行與密宗之「四加行」,雖然表面上都稱作四加行,可是實質上二者的內涵是完全截然不同、風馬牛不相干的。經過前面的辨析,我們都知道在沒功德示現諸佛常法、無法通過佛地所得境界的檢驗以及不是最後身妙覺位菩薩的前提下,佛法中沒有凡夫可以「即生成佛、即身成佛」的道理;那麼問題就來了:佛法三乘菩提之四加行是為了佛法的見道而作準備,而修持密宗之「四加行」,其修行的內涵與佛法完全不同,但上師也說能「達到證悟」而能使行者進入見道位中,到底兩者所實證的內容是不是相同的呢?在下一篇文章中將為大家繼續說明。(採訪組報導)20150308

文章標籤

藏傳佛教非佛教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真心新聞網採訪組台北報導)譚崔十四根本墮戒」是假藏傳佛教四大教派修行譚崔無上瑜伽最重要的「戒律」,真藏傳佛教中並不承認這個邪戒;尤其是第一條,幾乎是全本墮戒的重心所在,我們前文已經依序討論了本戒的戒相條文、犯戒對象、犯戒行為、上師資格、犯戒原因等等,接下來本戒有無輕犯者,輕犯的罪過如何,有無開遮?都將在本篇關於「缺分之墮戒相」中來討論:

原文:

文章標籤

藏傳佛教非佛教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真心新聞網採訪組台北報導)在現今藏傳「佛教」的修行次第中,密宗「四加行」乃是四大教派無上瑜伽的基礎修持法門。若遵從黃教的宗喀巴祖師於《密宗道次第廣論》中的教導:「此中次第,謂應先於一具德相大乘知識,意樂加行如理依止。」(註一)則此「四加行」同時也是所有要修學密法的行者,必當都得修持圓滿的入門法門。之後根本上師方依據隨學者資質的不同,分別傳授無上瑜伽部生起次第的灌頂及所對應的三昧耶誓言(若是上上根性者,也有祖師直接傳授弟子大圓滿法、大手印法),之後行者便可開始修習生起次第的本尊觀想—觀想成就天瑜伽時說為果中證得化身佛之境界,再漸次進入圓滿次第的氣脈明點觀想、拙火氣功、無上瑜伽樂空雙運乃至虹光身—說為成就果地的報身佛、法身佛境界等。

註一:http://www.shixiu.net/dujing/fojing/lunjibu/5021_2.html

文章標籤

藏傳佛教非佛教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Published:2014/11/25     08:00

(Reported by the True Heart News interviewing team in Taipei)

文章標籤

藏傳佛教非佛教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真心新聞網採訪組台北報導)正覺教育基金會董事長張公僕表示,第六根本墮戒:「謂批評自宗教義或是他派教理。」前則已說「批評」的對象,本則進入「批評」行為的討論。

宗喀巴云:「此戒之犯行,是指如果修行者『批評』或排斥『某些教義』——佛陀法教中的般若乘法或是真言乘法——的行為。」

文章標籤

藏傳佛教非佛教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真心新聞網採訪組台北報導)正覺教育基金會董事長張公僕表示,此則所說乃進入第六根本墮戒,內容為:「批評自宗教義或是他派教理」, 照例宗喀巴亦分兩點來說明,第一則為:「於何對象違犯過失?」

宗喀巴云:「第六根本墮戒,謂批評自宗教義或是他派教理。亦分兩點說:一於何對象違犯過失?那波巴解釋說:『自宗』是指佛法弟子,『他派』是非佛法弟子,『教義教理』是指更高的出世之道法。他特別指出:『如果修行者批評於外道非佛弟子,大日如來將遠離此人。』」

文章標籤

藏傳佛教非佛教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真心新聞網採訪組台北報導)正覺教育基金會董事長張公僕表示,前面一則已完整說了第五根本墮戒:「於何對象違犯過失?」今再說違犯此戒的行為。

宗喀巴云:「此戒之犯行,則是指修行人棄捨於菩提心誓願,轉念認為:『我不堪能救護教授無量有情。』若起是念,即是違犯第五根本墮戒。那波巴說:不違誓願的意義,是指對於所發證得的誓願,絕不棄捨;棄捨眾生,即是違犯誓願。有些論師將此墮戒釋義為:棄捨於蓮花液。宗喀巴的意思是說,只要有「我不堪能救護教授無量有情」的念頭一起,就是違犯第五根本墮戒。

文章標籤

藏傳佛教非佛教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Published:2014/10/10     08:00

(Reported by the True Heart News interviewing team in Taipei) Repudiating the Jonang sect, the real Buddhist tradition of Tibet, was not the only reason that motivated Tsongkhapa to compose an exegesis of the fourteen tantric root infractions. While his exegesis of the root infractions as well as his two major treatises (Lamrim Chenmo and sNgags rim chen mo) were all meant to counter the Jonang sect’s accusation that the theory of attaining the Dual Operation of Bliss and Emptiness through the Couple-Practice is heterodox, they were also part of Tsongkhapa’s religious reform that aimed to win over the populace at a time when the degenerate Couple-Practice had swamped the four major sects of Tibetan “Buddhism” and was widely practiced in lamaseries everywhere. It was in this backdrop that Tsongkhapa initiated his famous reform movements, which in practice restricted the Couple-Practice to advanced practitioners only. Having just founded the Gelug sect, reform was a critical strategic move that Tsongkhapa deployed to actualize his religious ambition and hegemony.

文章標籤

藏傳佛教非佛教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真心新聞網採訪組台北報導)正覺教育基金會董事長張公僕表示,本則所說乃第五根本墮戒,謂棄捨諸法根本菩提心。照例宗喀巴亦分成兩點說明,第一則為「於何對象違犯過失」?

宗喀巴云:「第五根本墮戒,謂棄捨諸法根本菩提心。亦分兩點說:一、於何對象違犯過失?謂當初修行所發:為諸眾生成就佛道的殊勝誓願菩提心。」

文章標籤

藏傳佛教非佛教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